berlinale2014.Day8.人人都爱Linklater,历史12年拍摄的超级诚意之作。不过在擒熊上,我还是更偏爱《十字车站》。
噱头大于内容,给四星只是感念于导演12年的执着。不过这真不是我心目中的好电影,120分钟以后只是在想怎么还不完啊。美国家庭的平淡生活流水账根本让我产生不了代入感,也许美国人会产生自我投射,不知中土文青跟着激动个甚。
让人看到了时间的痕迹。
简单与波澜不惊,去感受时间流逝。只有重新回顾整个故事,才会发现其中的精彩与奇妙,一如时间本身的魔力。就好像无需特效与化妆,角色却在不到三个小时里长大、变老。这一切的奇妙,都像影片最初的想法,压缩时间,留住时间的痕迹,从而去感受生命的奇妙。当男孩再次启程,不是结局,是新的开始……
如果没有“拍摄12年演员自然成长”的噱头,这就是一部平庸的青春成长家庭片。前轻后重、流水账的160分钟剧情沉闷无比。通过提及每一个时代标志性的流行物(GBA、XBOX、Wii、iPhone等产品及哈利波特、暮光之城等流行文化)来反映时代变迁的这种做法生硬而刻意。形式意义远大于其本身水准。两星半
这样事无巨细流水账的拍法,不是蒙太奇的精神。
开头不错,想法不错,有好点子,但是看到后来越发觉得厄长和罗嗦, 放到一半左右剧情开始重复又重复,看到130分时果断离场
很一般。除了那个时间噱头外,并无过人之处。当然一部电影有这样一个噱头可能也就够了。
一拍十二年,Linklater绝对是世界上最会讲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导演。生活的平淡琐碎,成长的苦闷烦恼温和细腻娓娓道来。人生总是充满了告别和告白,可我仍然相信该相遇的人终会相遇。
耐心、耐心,雕刻时光的极大的耐心,对虚构影像之驾驭时间边界的重大突破。除了形式上的创新,故事本身也具超凡的细节之美,散中有聚,展现出了强大的真实的震撼之力。缺点在于有些情节呼应稍嫌刻意。
林克莱特的时间沙漏,在看似广袤的时空里淡然悄流。为何离去你不感觉悲伤,因为时间控制了我们,向前向前,突然来到断点,人生难道就是如此?还在还在,不见了那对夫妻还回旋在脑海。我不想成为hero,我不想成为big man,我只想有更多时间给自己。十二年,已是锈迹斑斑。
喜欢看《爱在》的人并不一定会喜欢看这部,略平淡,反高潮,2小时45分钟显得漫长,结尾10分钟最好。拍了12年,很难体会到时间的流失和生命的味道,感觉自己离这个世界好远,未能感同身受。但依然爱林克莱特、爱《爱在》系列,爱伊桑·霍克。
这一刻抓住了我们,大本德河谷浓郁的晚霞中,那点题的一句话让故事隽永。倏然想起开始的时候男孩关于黄蜂的新发现,12年里母亲的头发长了剪短短了变长,父亲重新组建家庭开始认真生活,姐姐一点点变得矜持内敛少女心事如诗,而少年也长了痘痘胡子经历青春的悸动,甚至那个水管工都融入了这场时间旅程。
SIFF2015 四刷终于刷出新高度 每个角落都闪烁着光芒,每个缝隙都穿插着相近的灵魂的记忆,引发着共融的回音。那些夏天像青春一样回不来,所谓成长,时间一下就过去了。没有刻意去追求时间感,也放弃了戏剧冲突的积累,而是顺其自然。太多唏嘘,是瞬间控制我们。/9.5/
简直是看布兰慢慢长成了提兰昂,青春期太残酷了!
少年心事:”这个世界有精灵吗“→”我的父母是怎样的人“→”我能在这世界做些什么“→”我以后会怎样“。好变化坏变化,有一搭没一搭,我们就这样长大了啊,不然还能怎样呢...
平淡无奇的男孩,经历平凡人必做的事,一年年拔节,却让人看到自己的成长。这也是这部实验性电影的高妙之处,用时间震憾我们的心灵,乘着电影这时光机回首我们或许平凡的少年时代。流畅的叙事和真实的表演更让它超脱于纪录,而真实作为一部电影用微小的细节摄人心魄。Bravo! 最后给Ethan点赞!
爱上摄影,认识一个跳舞的女孩
"People always say like:'seize the moment.'But I think it's the other way round,the moment seizes us."难想象波澜不惊的叙述突然在长大成人的那瞬间迸发出一种催泪的洪荒感,片尾回想起六岁那年他搬家时用油漆涂掉门框上的身高记号,十二年的时间便重新在我们身上重新汹涌流逝了一次。
其实这部片大概会和我们心里所想的不太一样,但它琐碎的细节下面是精心的观察和剧作,贴合时事让影片只属于我们的年代(尤其佩服一些情节方面导演的远见!)。就像是纵向版的《年少轻狂》,把不同的青春经历集中在了一个普通(又不普通)的德州男孩身上。我们迷茫着,时间就这样过去了12年,或是更久。
虽然过程不难看,但打着连拍12年的噱头,也只能拍出流水账了
亲爱的理查德同志,你这片,多找几个演员,仨月就拍好了
mlgb!在柏林看片的!老子嫉妒你们!观影体验比去年的阿黛尔还要好! 电影是什么?是诗?是歌?回归本质,电影不就是用来记录时间的载体吗。理查德·林克莱特用了12年,就这样絮絮叨叨,就这样风轻云淡,道尽了电影最本质的魅力。短短三个小时,就经历了一个人的整个青春。10/10!
其实我预想的还应该更深刻一点,而不只是时间匀称的堆积。然而一想到林克莱特在“Before Midnight”中对人生的看法(我们最终也只是经过),便觉得这样的举重若轻也没什么不对。至少无论现实中还是电影里,这个少年都像小树一样笔直的长大了。
小男主简直斯嘉丽约翰逊亲儿子啊你们绝不觉得
林克莱特是电影节最具持久战能力的导演了吧。时间让小孩成长,让男神老去,看母亲的角色瘦了又胖,胖了又瘦,12年在3小时的电影中那么呈现出来的时候还真是有点残酷呢。
世界在流转,男孩在长大。跨越12年的拍摄让观众在两个多小时与这个家庭如此真切的一起成长。每次疲惫迷茫缺爱,还好有林克莱特让你重新启程。The moment seizes you. The moment is now.
观影过程很轻松,不觉得160分钟漫长,生活中的琐碎片段日积月累,变成了长达12年的boyhood。厉害之处是展示了时间的力量,让其他关于成长的电影看起来只是过家家。不过话说回来,也并不觉得有那么神。
昨天刚有记者抱怨自己青春很短,还要被各种无聊的漫长电影耽误生命,奉劝这些导演,自娱自乐的东西就留在家里自己看看玩吧。可今天林克莱特这部同样漫长(甚至长达12年)的电影,又让人体验到了电影的致命魅力。它甚至超越黎明日落午夜系列,超越米哈尔科夫的安娜,成为与7 UP并置的可泣生命。
好吧,哥只能说自己的青少年和普通美国青少年完全不同。 另外母亲的角色实在让嘘唏,胜过儿子的角色。